凯发官网,凯发入口ღ★ღ★。凯发K8ღ★ღ★,凯发国际官网ღ★ღ★,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ღ★ღ★,凯发K8国际登录官方网站凯发官网入口一ღ★ღ★、将第五条修改为ღ★ღ★:“市ღ★ღ★、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ღ★ღ★,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监管部门负责实施ღ★ღ★;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ღ★ღ★,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ღ★ღ★、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ღ★ღ★。”
“(二)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ღ★ღ★,建立健全本辖区单位名录ღ★ღ★,结合区域火灾特点ღ★ღ★,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ღ★ღ★,督促火灾隐患整改ღ★ღ★;
将第十三条修改为ღ★ღ★:“教育ღ★ღ★、民政凯发APPღ★ღ★、住房城乡建设ღ★ღ★、城市管理ღ★ღ★、交通ღ★ღ★、农业农村ღ★ღ★、水务ღ★ღ★、商务ღ★ღ★、文化和旅游ღ★ღ★、卫生健康ღ★ღ★、文物ღ★ღ★、国防动员ღ★ღ★、经济和信息化ღ★ღ★、民族宗教ღ★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ღ★ღ★、体育ღ★ღ★、园林绿化ღ★ღ★、邮政管理等行政部门ღ★ღ★,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ღ★ღ★、管业务必须管安全ღ★ღ★、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ღ★ღ★,结合本行业ღ★ღ★、本领域特点ღ★ღ★,建立健全行业ღ★ღ★、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ღ★ღ★,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ღ★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ღ★ღ★。
“消防监管部门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ღ★ღ★,统筹协调ღ★ღ★、组织指导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ღ★ღ★,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ღ★ღ★。
“(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ღ★ღ★,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和消防演练ღ★ღ★,根据需要制定灭火预案并与社会单位开展联合演练ღ★ღ★;
“(五)对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ღ★ღ★,制定基层消防安全检查标准ღ★ღ★;
四ღ★ღ★、增加一条ღ★ღ★,作为第十二条ღ★ღ★:“规划自然资源ღ★ღ★、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ღ★ღ★,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ღ★ღ★、消防验收ღ★ღ★、备案和抽查ღ★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等消防安全职责ღ★ღ★。”
将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ღ★ღ★:“(一)建立健全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ღ★ღ★,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ღ★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ღ★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ღ★ღ★。”
将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ღ★ღ★:“(三)按照检测规范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ღ★ღ★,确保完好有效ღ★ღ★,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ღ★ღ★,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ღ★ღ★,存档备查ღ★ღ★。”
将第一款第八项修改为ღ★ღ★:“(八)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ღ★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ღ★ღ★,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ღ★ღ★,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ღ★ღ★,不得擅离职守ღ★ღ★。按照国家标准实现远程操作控制的ღ★ღ★,可以实行单人值班ღ★ღ★。”
将第二款修改为ღ★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ღ★ღ★,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ღ★ღ★;其他分管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ღ★ღ★。”
八ღ★ღ★、将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三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由市消防监管部门制定ღ★ღ★,并向社会公布ღ★ღ★。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当按照消防监管部门的要求主动申报ღ★ღ★,由消防监管部门确定并告知ღ★ღ★;对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但未申报的单位ღ★ღ★,消防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告知ღ★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ღ★ღ★。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本辖区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按照要求申报ღ★ღ★,消防监管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检查ღ★ღ★。”
九ღ★ღ★、将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合并ღ★ღ★,作为第二十四条ღ★ღ★,修改为ღ★ღ★:“建筑物由所有权人直接管理使用的ღ★ღ★,所有权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ღ★ღ★。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直接管理使用的ღ★ღ★,对专有部分ღ★ღ★,所有权人各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ღ★ღ★;对共有部分ღ★ღ★,所有权人共同履行消防安全责任ღ★ღ★。
“所有权人将建筑物专有部分交由他人管理使用的ღ★ღ★,所有权人应当与管理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协议ღ★ღ★,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ღ★ღ★;未签订协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ღ★ღ★,由所有权人承担消防安全责任ღ★ღ★。所有权人应当对管理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情况进行监督ღ★ღ★,不得向管理使用人提出危及消防安全的要求ღ★ღ★;管理使用人对其管理使用的行为负责ღ★ღ★,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ღ★ღ★。
“建筑物的消防车通道ღ★ღ★、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ღ★ღ★、登高操作面ღ★ღ★、共用的建筑消防设施ღ★ღ★、疏散通道ღ★ღ★、安全出口等共用的消防场地和设施ღ★ღ★,应当由所有权人共同确定责任人实行统一管理ღ★ღ★。”
十ღ★ღ★、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七条ღ★ღ★,增加一款ღ★ღ★,作为第二款ღ★ღ★:“高层建筑管理使用人应当加强消防水泵ღ★ღ★、消火栓及喷淋灭火系统的日常管理ღ★ღ★,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带水运行测试ღ★ღ★;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ღ★ღ★,管理使用人应当确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ღ★ღ★,且应当至少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ღ★ღ★。”
“(一)与商户签订消防安全协议ღ★ღ★,明确商户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责任人ღ★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考核制度ღ★ღ★;
“(一)医院的门诊楼ღ★ღ★、病房楼ღ★ღ★,养老和福利机构的居室等重点部位ღ★ღ★,应当建立24小时巡查制度ღ★ღ★,保证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ღ★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ღ★ღ★;
“(四)制定针对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ღ★ღ★,明确每班次ღ★ღ★、各岗位人员职责ღ★ღ★,确保在紧急情况下ღ★ღ★,能够安全疏散或者妥善安置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ღ★ღ★。”
十四ღ★ღ★、增加一条ღ★ღ★,作为第三十三条ღ★ღ★:“单位ღ★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ღ★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ღ★ღ★、充电场所ღ★ღ★,开展日常巡查ღ★ღ★,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ღ★ღ★,制止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ღ★ღ★。
“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应当在指定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ღ★ღ★。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ღ★ღ★、疏散通道ღ★ღ★、安全出口ღ★ღ★、楼梯间等公共区域ღ★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ღ★ღ★;禁止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ღ★ღ★。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ღ★ღ★,管理标准由消防监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制定ღ★ღ★。
十五凯发APPღ★ღ★、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五条ღ★ღ★,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ღ★ღ★:“市文物部门会同规划自然资源ღ★ღ★、住房城乡建设ღ★ღ★、消防监管等部门制定本市修缮不可移动文物的消防规范和监管措施ღ★ღ★。”
十六ღ★ღ★、增加一条ღ★ღ★,作为第三十九条ღ★ღ★:“村民自建住宅应当符合农村消防规划ღ★ღ★,建筑物的耐火等级ღ★ღ★、防火间距ღ★ღ★、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ღ★ღ★。
“村民自建住宅集中出租用于居住达到本市规定数量的ღ★ღ★,除遵守前款规定外ღ★ღ★,出租人还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ღ★ღ★:
“乡镇人民政府ღ★ღ★、辖有村庄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政府部门ღ★ღ★、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村民自建住宅集中出租居住的消防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ღ★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ღ★ღ★。
“本条例所称村民自建住宅ღ★ღ★,是指农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新建ღ★ღ★、改建ღ★ღ★、扩建用于居住的房屋ღ★ღ★。”
十七ღ★ღ★、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四十二条ღ★ღ★,修改为ღ★ღ★:“建筑物管理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ღ★ღ★,设置维护管理安全疏散设施和消防车通道ღ★ღ★,并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ღ★ღ★:
“(一)建筑物附属的消防车通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ღ★ღ★、标线ღ★ღ★,并保障畅通ღ★ღ★;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设置障碍物ღ★ღ★;
“(二)建筑物内的疏散楼梯或者安全出口应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ღ★ღ★,保证防火门ღ★ღ★、防火卷帘ღ★ღ★、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ღ★ღ★、应急照明ღ★ღ★、机械排烟送风ღ★ღ★、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ღ★ღ★;
“(三)保证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ღ★ღ★、安全出口的畅通ღ★ღ★,不得占用或者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ღ★ღ★;不得在营业ღ★ღ★、生产ღ★ღ★、教学ღ★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ღ★ღ★;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ღ★ღ★。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至少设置两部相对独立的疏散楼梯或者安全出口ღ★ღ★;按照标准可以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或者一个安全出口的ღ★ღ★,应当依托外窗ღ★ღ★、阳台等设置相对独立的逃生口ღ★ღ★。”
十八ღ★ღ★、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四十三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ღ★ღ★,制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规范ღ★ღ★,按照国家标准ღ★ღ★、行业标准ღ★ღ★、地方标准和本市规定ღ★ღ★,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ღ★ღ★,并对服务质量负责ღ★ღ★。
“本市建立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ღ★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消防技术服务ღ★ღ★,应当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记录服务情况ღ★ღ★;消防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应用处理机制ღ★ღ★。
十九ღ★ღ★、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五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动火作业ღ★ღ★,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ღ★ღ★:
“(一)制定动火作业方案ღ★ღ★,明确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职责凯发APPღ★ღ★,确保动火作业的人员资格ღ★ღ★、作业环境ღ★ღ★、安全措施ღ★ღ★、应急处置等符合消防安全规定ღ★ღ★;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ღ★ღ★、营业期间禁止施工动火作业ღ★ღ★;对于医院ღ★ღ★、养老院ღ★ღ★、宾馆等须24小时使用ღ★ღ★、营业的场所或者进行设备抢修等确需施工动火作业的ღ★ღ★,除遵守前款规定外ღ★ღ★,还应当采取更为严格的人员看护和应急处置等措施ღ★ღ★,确保安全ღ★ღ★。”
二十ღ★ღ★、增加一条ღ★ღ★,作为第四十六条ღ★ღ★:“本市禁止和限制使用容易引发火灾或者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的建筑材料ღ★ღ★。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ღ★ღ★,科学论证ღ★ღ★、制定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的目录和措施ღ★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ღ★ღ★,向社会公布ღ★ღ★。
“建设工程的建设ღ★ღ★、设计ღ★ღ★、施工ღ★ღ★、监理等单位ღ★ღ★,应当遵守本市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的目录和措施ღ★ღ★。”
二十一ღ★ღ★、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七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本市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总体布局ღ★ღ★,统一规划ღ★ღ★、建设和管理ღ★ღ★,利用云计算ღ★ღ★、物联网ღ★ღ★、大数据ღ★ღ★、人工智能等技术ღ★ღ★,构建政务服务ღ★ღ★、火灾防控ღ★ღ★、应急救援ღ★ღ★、监管执法ღ★ღ★、装备物资保障等消防工作应用体系ღ★ღ★,提升超大型城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ღ★ღ★。
“应急管理ღ★ღ★、住房城乡建设ღ★ღ★、公安ღ★ღ★、规划自然资源ღ★ღ★、生态环境ღ★ღ★、交通ღ★ღ★、经济和信息化ღ★ღ★、民政ღ★ღ★、市场监督管理ღ★ღ★、气象ღ★ღ★、教育ღ★ღ★、卫生健康ღ★ღ★、商务ღ★ღ★、文化和旅游ღ★ღ★、通信管理等部门以及供水ღ★ღ★、供电ღ★ღ★、供气等单位ღ★ღ★,应当与消防监管部门共享相关监管和服务信息ღ★ღ★。
“市ღ★ღ★、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ღ★ღ★,加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ღ★ღ★,完善火灾防范和预警机制ღ★ღ★。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ღ★ღ★,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ღ★ღ★、固定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ღ★ღ★,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设施ღ★ღ★、实时传输监控信息ღ★ღ★。”
二十二ღ★ღ★、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八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本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标准体系ღ★ღ★,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ღ★ღ★。
“在消防安全领域有国家标准ღ★ღ★、行业标准的ღ★ღ★,应当执行国家标准ღ★ღ★、行业标准ღ★ღ★。没有国家标准ღ★ღ★、行业标准ღ★ღ★,需要在本市范围内明确消防安全标准的ღ★ღ★,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消防监管部门ღ★ღ★、市住房城乡建设等行政部门及时组织制定ღ★ღ★,并向社会公布ღ★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本市生产销售的电器产品ღ★ღ★、燃气用具的产品质量及其产品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ღ★ღ★;有关部门发现电器产品ღ★ღ★、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ღ★ღ★,应当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ღ★ღ★。”
二十四ღ★ღ★、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六十三条ღ★ღ★,增加一款ღ★ღ★,作为第二款ღ★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ღ★ღ★,建立健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ღ★ღ★、专职消防队在薪酬保险ღ★ღ★、职业优待ღ★ღ★、伤亡抚恤等方面的综合保障机制ღ★ღ★。”
二十五ღ★ღ★、将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六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消防监管部门负责专职消防队管理使用ღ★ღ★,并将其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执勤体系ღ★ღ★,统一管理和调度指挥ღ★ღ★。
“消防监管部门应当对专职消防队ღ★ღ★、志愿消防队进行培训指导ღ★ღ★,根据灭火救援ღ★ღ★、执勤训练等需要ღ★ღ★,可以调动专职消防队参与相关工作ღ★ღ★。”
二十六ღ★ღ★、将第六十七条改为第七十五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消防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消防安全情况开展火灾风险监测ღ★ღ★、评估ღ★ღ★,完善火灾多发季节ღ★ღ★、重大节假日ღ★ღ★、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监督措施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制度ღ★ღ★;制定年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ღ★ღ★,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ღ★ღ★。年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主体ღ★ღ★、检查对象ღ★ღ★、检查方式凯发APPღ★ღ★、检查项目等内容ღ★ღ★。
“消防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分析本地区火灾形势ღ★ღ★,进行火灾预警提示ღ★ღ★,指导有关行政部门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ღ★ღ★。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结合行业ღ★ღ★、领域火灾特点ღ★ღ★,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常态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措施ღ★ღ★,消除火灾隐患ღ★ღ★。”
二十七ღ★ღ★、增加一条ღ★ღ★,作为第七十九条ღ★ღ★:“市消防监管部门应当制定消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ღ★ღ★,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ღ★ღ★,规范ღ★ღ★、优化行政许可的实施ღ★ღ★。
“消防监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加强检查的协调衔接ღ★ღ★,减少重复多头检查ღ★ღ★;在消防安全领域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ღ★ღ★,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ღ★ღ★。”
二十八ღ★ღ★、增加一条ღ★ღ★,作为第八十条ღ★ღ★:“规划自然资源ღ★ღ★、住房城乡建设ღ★ღ★、消防监管部门应当优化消防审批协同机制凯发APPღ★ღ★。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经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ღ★ღ★,以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ღ★ღ★,作为消防验收ღ★ღ★、备案和抽查的依据ღ★ღ★,按照图纸验收ღ★ღ★;消防监管部门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消防验收结果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ღ★ღ★、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依据ღ★ღ★,不再检查消防验收内容ღ★ღ★。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ღ★ღ★,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ღ★ღ★。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消防验收时ღ★ღ★,可以会同消防监管部门同步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ღ★ღ★、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ღ★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ღ★ღ★、消防监管部门制定ღ★ღ★。
“消防设计审查ღ★ღ★,消防验收凯发APPღ★ღ★、备案和抽查ღ★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ღ★ღ★、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ღ★ღ★,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ღ★ღ★。”
二十九ღ★ღ★、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八十一条ღ★ღ★,修改为ღ★ღ★:“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本辖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ღ★ღ★,加强消防安全力量建设ღ★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专项治理ღ★ღ★,督促火灾隐患整改ღ★ღ★。”
三十一ღ★ღ★、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九十条ღ★ღ★,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ღ★ღ★:“(三)对占用ღ★ღ★、堵塞ღ★ღ★、封闭疏散通道ღ★ღ★、安全出口的行为未进行劝阻ღ★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ღ★ღ★,责令改正ღ★ღ★,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ღ★ღ★;对占用ღ★ღ★、堵塞ღ★ღ★、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未进行劝阻福井裕佳梨ღ★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ღ★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ღ★ღ★,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福井裕佳梨ღ★ღ★。”
“(六)大型商业综合体商户布局影响防火分区ღ★ღ★、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设置ღ★ღ★,或者妨碍消防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ღ★ღ★;
三十四ღ★ღ★、增加一条ღ★ღ★,作为第九十四条ღ★ღ★:“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凯发APPღ★ღ★、疏散通道ღ★ღ★、安全出口ღ★ღ★、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ღ★ღ★,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ღ★ღ★,责令改正ღ★ღ★;拒不改正的ღ★ღ★,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ღ★ღ★;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ღ★ღ★。”
三十五ღ★ღ★、将第八十七条改为第九十七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制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规范ღ★ღ★,或者未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真实ღ★ღ★、准确ღ★ღ★、完整记录服务情况的ღ★ღ★,责令改正ღ★ღ★,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三十六ღ★ღ★、将第八十八条改为第九十八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消防监管部门应当将单位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信息ღ★ღ★,依法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ღ★ღ★,并向社会公布ღ★ღ★。”
三十七ღ★ღ★、将第九十一条改为第一百零一条ღ★ღ★,修改为ღ★ღ★:“本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ღ★ღ★,除另有规定外ღ★ღ★,由消防监管部门决定ღ★ღ★;根据实际需要ღ★ღ★,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权ღ★ღ★,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ღ★ღ★。”
1.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称谓统一修改为“消防监管部门”ღ★ღ★;“公安消防队”称谓统一修改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ღ★ღ★;“民防”称谓统一修改为“国防动员”ღ★ღ★;“市政市容”称谓统一修改为“城市管理”ღ★ღ★;“文化”“旅游”称谓统一修改为“文化和旅游”ღ★ღ★;“农业”称谓统一修改为“农业农村”ღ★ღ★;“卫生”称谓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ღ★ღ★;“规划”称谓统一修改为“规划自然资源”ღ★ღ★;“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称谓统一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ღ★ღ★;删去“公安派出所”ღ★ღ★。
2.删去第四条ღ★ღ★、第九条ღ★ღ★、第十六条ღ★ღ★、第五十三条ღ★ღ★、第五十四条ღ★ღ★、第五十五条福井裕佳梨ღ★ღ★、第五十九条ღ★ღ★、第六十五条ღ★ღ★、第六十六条中的“县”ღ★ღ★;第七条中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ღ★ღ★;第三十一条中的“公安”ღ★ღ★;第四十五条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ღ★ღ★;第七十九条中的“行政”ღ★ღ★。
3.将第十一条中的“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制度”修改为“协助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ღ★ღ★;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具备相应资质”修改为“符合从业条件”ღ★ღ★;第十五条中的“旧城改造”修改为“城市更新”ღ★ღ★;第二十四条中的“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修改为“向消防监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报告”ღ★ღ★;第三十八条ღ★ღ★、第五十九条中的“公安”改为“消防监管”ღ★ღ★;第七十五条ღ★ღ★、第七十九条中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修改为“规划自然资源ღ★ღ★、住房城乡建设ღ★ღ★、消防监管部门”ღ★ღ★;第十七条ღ★ღ★、第七十五条ღ★ღ★、第七十九条中的“审核”修改为“审查”ღ★ღ★;第七十三条中的“公安机关”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ღ★ღ★;第七十八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ღ★ღ★。